聘请顾问、名誉教授、客座教授
发布人: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6-04-14 浏览次数:

1、聘请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聘请顾问、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呈报表》,上报人事处;

2、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审核;

3、报学校党政领导联席会议确定;

4、人事处与拟聘人员签定聘约;

5、相关部门组织受聘仪式,由学校领导向受聘者颁发聘书;

6、聘任时间可视工作需要而定,原则上在4年以内。可以连续聘任,续聘须填报相应的续聘呈报表,按聘任程序履行续聘手续。(具体事项详见《广州中医药聘请顾问、名誉教授、客座教授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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