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州中医药大学岗位责任奖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发布人: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8-11-19 浏览次数:

广州中医药大学文件

广中医人〔2017〕40号

关于印发《广州中医药大学岗位责任奖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党政管理部门:

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制度,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广中医人〔2016〕52号)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制订了《广州中医药大学岗位责任奖金发放办法》,经全校公开征求意见,学校教代会工作会议讨论原则通过,校长办公会审议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17年5月3日

广州中医药大学岗位责任奖金发放办法

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广中医人〔2016〕52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实行岗位责任奖金发放制度,具体如下:

一、岗位责任奖金发放范围

(一)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人员;

(二)二级学院教研室主任、副主任。

以上仅含由学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在编在岗人员,以下统称岗位责任人。

二、岗位责任奖金标准

(一)岗位责任奖金发放标准详见附表;

(二)岗位责任人同时兼两种以上职务的,按标准高的岗位发放,不可兼得。

三、岗位责任奖金发放办法

(一)岗位责任奖金于职务聘任的次月开始发放。

(二)岗位责任人有变动的,各单位应于每月15日前填好岗位责任奖金发放表送学校人事处审核;岗位责任人无岗位变动的,当月可不上报。

(三)岗位责任奖金与岗位责任人的年度考核及履职情况挂钩,岗位责任人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级的,全额扣回该考核年度岗位责任奖金。

(四)岗位责任人本人及所负责单位、部门、教研室,一学期内出现1次一般教学事故的,扣发1个月岗位责任奖金;一学期内出现1次严重教学事故的,扣发6个月岗位责任奖金;一学期内出现1次重大教学事故或者两次严重教学事故的,扣发12个月岗位责任奖金;被通报批评的,扣发12月岗位责任奖金。

(五)岗位责任人本人及所负责单位、部门、教研室其他工作人员被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或其他党纪、政纪处分的,处分期内停发岗位责任奖金,已发放的予以扣回。

四、经费来源

(一)由学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岗位责任人的岗位责任奖金经费由学校统一安排。

(二)各附属单位与经济承包单位可参照以上标准执行,经费自理。

五、本办法从2017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

六、本办法未尽事宜,由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决定。

附表

岗位责任奖金发放标准表

单位:元

职务级别

标准

备注


书记、校长

2500

职务级别含相当级别领导职务人员。


副书记、副校长

2200


处长

1700


副处长

1400


科长

900


副科长

600


教研室主任

900



教研室副主任

600



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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