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工程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人: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6-04-20 浏览次数:

广州中医药大学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工程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和教育部《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的精神,鼓励广大教师投身我校教育教学事业,建设和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结构合理的高素质、高水平优秀教学团队,提高我校教师的素质和教学能力,确保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实现我校“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中医药大学”的办学目标,学校决定实施广州中医药大学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工程,并制定本办法。

、指导思想

创建优秀教学团队,旨在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职称、学历、学缘结构合理的高素质、高水平教学队伍,从而使我校的教学改革不断深入,教师素质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为我校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总体目标

根据我校教学改革和教学任务需要,建设由教学水平高、学术造诣深的教授领衔,由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及教辅人员组成的跨学科的教学团队,通过建立团队合作的机制,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三、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师资培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教学团队建设工程的领导、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人事处负责。

四、选拔范围

“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工程”选拔范围: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以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基地和工程中心等为建设单位,以系列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和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合理的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

  五、评选名额

根据我校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每年评选一次,每届校级优秀教学团队计划为3个左右。

六、建设周期  三年。

七、入选条件

(一)团队一般是以一个教研室或几个教研室联合,或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教学集体(至少5人),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和团队精神。

(二)团队带头人应为本学科(专业)的专家,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在学校教学第一线授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及领导能力,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力。

(三)团队应了解学科(专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近三年内团队无教学事故。

(四)团队教学改革成果突出,近三年内团队成员作为主要参加者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或主持省、部级教学改革项目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前3名)参与国家级教学改革项目;近三年内,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教学改革及研究论文6篇以上(含6篇)。

(五)近三年来,团队成员主编或参编公开出版教材。

(六)团队成员的职称结构应包括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等不同专业技术职务;学历结构应包括博士、硕士、本科不同学历;学缘结构应尽可能多元化。

(七)团队成员均应参加本科教学,团队成员人均年教学时数应不低于全校教师人均年教学时数。团队成员中,中、高级职称成员应为团队教学的主体。

  八、评审办法

(一)评审方式

采取学院推荐,学校评审方式。

(二)评审程序

 1、学院组织推荐

 学院负责组织本学院教研室单独或跨学科联合其他教研室组成团队申报,并报送学校人事处。

 2、学校评审

 人事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教学团队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学校师资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者,报学校审批。

  九、建设措施

(一)入选学校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工程,由学校颁发“广州中医药大学优秀教学团队”证书,资助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经费510万元。经费由财务处代管,分三次下达,初次额度为批准经费的50%,中期考核合格,下达批准经费的40%,期终考核合格,学校下拨剩余的10%经费。

(二)学校资助优秀教学团队成员外出培训进修。

(三)学校资助优秀教学团队成员参加教学学术会议。

(四)学校资助优秀教学团队成员攻读博士学位。

(五)学校资助优秀教学团队主办全省、全国性的教学改革研讨会议。

(六)学校鼓励推荐优秀教学团队成员申报校级、省级、国家级“千百十工程”培养项目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项目”。

(七)学校对优秀教学团队成员发表教学论文、论著及出版教材方面给予经费支持。

(八)学校鼓励与支持优秀教学团队积极从事教学研究,申请教改和其他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各级精品课程、精品教材、省级和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

十、考核办法

(一)学校与优秀教学团队签订《广州中医药大学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工程项目目标责任书》。

(二)优秀教学团队考核分为期中、期终两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三)期中考核,在建设二年后优秀教学团队应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工程考核表》,考核合格者,优秀教学团队获得40%的建设经费,继续建设;不合格者,暂停建设经费,学校给予一年的整改期,一年后考核合格,学校下拨40%建设经费,继续建设;考核仍不合格,停止建设,停拨建设经费。

(四)期终考核,在建设三年期满后优秀教学团队应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工程考核表》,考核合格者,学校下拨剩余的10%建设经费;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停拨剩余的10%建设经费。

(五)校级优秀教学团队经建设成为省级、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学校将另外给予奖励。

十一、管理办法

(一)实行院、校两级管理,学院应大力支持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在人力、资源、经费上给予支持;学校大力支持和资助优秀教学团队的建设,负责办理和协调优秀教学团队建设中相关事宜,定期组织专家对优秀教学团队进行考核。

(二)财务处对项目建设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经费的使用范围。

(三)如有下列情况者,学校将中止或撤销建设计划:1、优秀教学团队未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触犯法律;2、不报送中期考核情况,工作无法开展或经费使用不当。

(四)建设期间,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原则上不得替换,如确实需要替换的,由优秀教学团队提出书面申请,经优秀教学团队所在学院研究同意后,报人事处,经学校师资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替换。优秀教学团队的其他成员,由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签署意见,经所在学院研究同意后报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备案。

十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工程责任书

    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

    优秀教学团队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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