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上半年博士后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人:博管办 发布时间:2017-05-23 浏览次数: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

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规定,博士后进站满12个月,须进行中期考核,考评博士后一年来的科研进展情况和工作绩效。学校流动站自主招收博士后中期考核由各院所单位组织实施,基地联合招收和企业联合招收博士后由企业、医院负责组织考核。现将2017年上半年博士后中期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61-7月进站的博士后(名单请见附件1)以及20156-12月进站的应考核而未进行考核的博士后。已完成考核的博士后无需再重复提交。

二、考核标准
   2016年招收博士后考核标准参照《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后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考核的成果均需以广州中医药大学为第一作者(完成)单位署名。

  与企业或医院等校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合作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人事关系由所在企业或医院管理者),由博士后研究人员所在的企业或医院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2016年以前招收博士后考核办法参照旧条例。
三、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中期考核成绩优秀、良好者,符合博士后考核管理办法奖励条例予以相应奖励。考核不合格者,予以退站处理。

四、考核程序

博士后认真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中期考核表》,对照开题报告内容进行自查,经合作导师签字审核后由二级单位组织考核。考核专家组人数不少于3人(导师除外),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均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后考核需进行现场答辩,学校博管办组织专家组对二级单位提交的考核结果进行最终审核,作为绩效奖励的依据。

五、材料提交要求:

  《中期考核表》提交一式两份,所有纸质版请于20179月15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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