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临床技能实验中心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教学实验室合同制工作人员的通知
因工作需要,临床技能实验中心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教学实验室现对外招聘1名校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属于专业技术岗。
一、招聘要求:
1、专业要求:
A101001(医学检验技术)/A100208(临床检验诊断学);B100401(医学检验技术);C100201(医学检验技术)。
2、学历要求: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岗位要求:
①应届生年龄不限,社会人员年龄40周岁及以下;
②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大局意识,遵守工作纪律;
③能够熟练操作常用计算机软件。
二、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相关的实验辅助教学以及临床技能实验教学中心的其他工作。
三、薪酬待遇:
1、按《广州中医药大学合同工(临时工)工资待遇暂行规定》标准执行;
2、福利待遇:可参加五险一金。
四、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10月7日。
五、应聘要求:
凡有意并符合上述条件者,将本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件于10月7日前发电子简历到下面邮箱(注明应聘临床技能实验中心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教学实验室合同制工作人员)。无有关证件者恕不受理。
六、注意事项:
1、报名时向报名邮箱提交的佐证材料须真实、完整、准确、符合要求、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因提交材料无效或不符合要求,造成资格审核不合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社会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有关认证材料。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和学位证书。2022年6月1日至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以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岗位,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相应材料。
七、其他情况说明:
1、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应聘人员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因聘任考察对象人选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考虑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面试总成绩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重新确定聘任考察对象人选。
3、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的,入职前发现的,取消其相关资格;入职后发现的,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效,招聘单位可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4、关于工作经历、年龄、处分期限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期。
5、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通畅,并随时留意学校官网本单位招聘的后续通知。
八、联系方式:
1、地点: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行政办公楼920房;
2、联系电话:020-36585810(万老师);
3、电子信箱: LZK@gzucm.edu.cn
人事处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