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实验中心招聘5名合同制工作人员
发布人:人力资源部 发布时间:2024-04-28 浏览次数:

因工作需要,动物实验中心现对外招聘5校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岗位1 兽医(1名)招聘条件: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专业要求:兽医学(A0911)

岗位类型:专业技术岗。

岗位职责负责实验动物健康和福利,协助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对动物实验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反馈和相关的技术咨询;负责动物实验中麻醉、镇静、手术过程等麻醉药和镇定剂的管理;能独立按规范开展动物实验。

岗位要求:

1.应届生年龄不限,社会人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性别不限;

2.具备国家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熟悉实验动物福利及伦理要求;

3.熟悉药理药效实验,能独立按规范开展动物实验,运用统计学方法正确评价结果并书写实验报告;

4.热爱实验动物事业,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服务意识;具有实验动物使用和管理的国际化视野,有开展实验室国内及国际认证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岗位2 P2实验室实验员(1名)招聘条件: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专业要求:药学(Al007)、中药学(A1008)、兽医学(A0911)、药学类(B1010)、中药学类(B1011)、动物医学类(B0904

岗位类型:专业技术岗。

岗位职责负责ABSL-2感染实验室的建设与日常运行管理;负责ABSL-2感染实验室的动物饲养管理、实验项目管理和常规动物实验设施维护保养;负责实验人员的岗前培训;协助进驻本实验室开展动物实验的师生进行动物实验。

岗位要求:

1.应届生年龄不限,社会人员年龄45周岁及以下,性别不限;

2.身心健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沟通能力与团队合作精神佳,熟练掌握动物实验基本操作技能,能单独对实验动物进行各种造模与取材操作;

3.有实验动物工作经历或有实验动物从业人员资格证者优先。

岗位3 饲养员(3名)招聘条件: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专业要求:药学(Al007)、中药学(A1008)、兽医学(A0911)、药学类(B1010)、中药学类(B1011)、动物医学(B0904)、畜牧业类(C0903

岗位职责负责大小鼠饲养管理等工作。

岗位类型:工勤岗。

岗位要求:

1.应届生年龄不限,社会人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性别不限;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有实验动物工作经历或实验物从业人员资格证者优先。

三、薪酬待遇:

1、按《广州中医药大学合同工(临时工)工资待遇暂行规定》标准执行;

2、福利待遇:可参加五险一金。

四、报名时间:

2024428日至202456日。

五、应聘要求:

凡有意并符合上述条件者,将本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件于56前发电子简历到邮箱LZK@gzucm.edu.cn(注明应聘岗位1 岗位2 岗位3。无有关证件者恕不受理。

六、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2、报名时向报名邮箱提交的佐证材料须真实、完整、准确、符合要求、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因提交材料无效或不符合要求,造成资格审核不合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社会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生人员联谊会等单位出具的相关材料。

5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和学位证书。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岗位,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相应材料。

、其他情况说明:

1、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应聘人员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因聘任考察对象人选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考虑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面试总成绩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重新确定聘任考察对象人选。

3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的,入职前发现的,取消其相关资格;入职后发现的,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效,招聘单位可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4、关于工作经历、年龄、处分期限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期。

5、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通畅,并随时留意学校官网本单位招聘的后续通知

、联系方式:

1地点: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行政办公楼920房

2联系电话:

(02039354742老师)

(02039358871(孙老师)

3电子信箱: LZK@gzu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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