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保卫部现对外招聘1名校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属于工勤岗。
一、招聘要求:
1、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专业不限。
3、岗位要求:
①应届生年龄不限,社会人员年龄40周岁及以下;
②身心健康、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③工作地点: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
二、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校园治安执勤巡逻、维护交通秩序等安全保卫相关工作。
三、薪酬待遇:
1、按《广州中医药大学合同工(临时工)工资待遇暂行规定》标准执行;
2、福利待遇:可参加五险一金。
四、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10日。
五、应聘要求:
凡有意并符合上述条件者,将本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件于12月10日前发电子简历到下面邮箱(注明应聘保卫部合同制工作人员)。
温馨提示:简历需注明应聘人员的联系电话和邮箱,且无有关证件者恕不受理。
六、注意事项:
1、报名时向报名邮箱提交的佐证材料须真实、完整、准确、符合要求、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因提交材料无效或不符合要求,造成资格审核不合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和学位证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岗位,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相应材料。其他应聘人员、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函。
以上人员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或未能按时毕业的,将取消应聘资格,所签聘用协议或合同视为无效。
七、其他情况说明:
1、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2、因聘任考察对象人选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考虑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面试总成绩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重新确定聘任考察对象人选。
3、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的,入职前发现的,取消其相关资格;入职后发现的,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效,招聘单位可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4、关于工作经历、年龄、处分期限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期。
5、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通畅,并随时留意学校官网本单位招聘的后续通知,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八、联系方式:
1、地点: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行政办公楼920房;
2、联系电话:
(020)39357530(李老师);
(020)39358871(孙老师);
3、电子信箱: LZK@gzucm.edu.cn
人力资源部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