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考核程序(科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
发布人: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6-04-14 浏览次数:

1、会同机关职能部门制定考核文件。

2、组织全校人员的年终考核工作(除中层及以上干部外)。

3、向全校发放文件。

4、根据学校文件审核各单位的考核材料。

5、整理全校的考核材料。

6、个人的考核材料签署意见并归档。

7、考核优秀者发放一个月基本工资的120%作为一次性奖励,考核称职者发放一个月基本工资作为一次性奖励,基本称职者不发放当年度一次性奖励金,不称职者下年度扣减部分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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