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根据院士的申报条件进行推荐遴选;
2、所在单位成立3-5人的工作小组负责院士申报工作;
3、落实院士推荐人;
4、院士申报小组及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材料准备工作;
5、将候选人的申报材料报省人事厅;
6、根据规定对有效院士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公示,并将公示反馈意见上报。(时间安排、材料要求等,根据有关规定届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