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提出本部门增人报告;
2、报人事处审查;
3、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科研及教学相关材料等(具体提交材料视调入人才的层次而定);
4、用人单位组织本部门专业人员对申请人进行专业考核,并出具考核结果;
5、由人事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综合考核;
6、报校主管领导审批;
7、由人事处开具商调函,调拟调人员档案;
8、递交调动所需材料,包括原单位同意调出函、政审材料、计划生育证明,申请人学历、学位证、职称材料、身份证、户口、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体检证明;
9、报省人事厅审批;
10、出具正式调动函;
11、拟调入人员回原单位办理调出手续及户口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