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转入、转出办理程序
发布人: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6-04-15 浏览次数:

1、因工作关系转移,需要将个人养老保险转移到外单位的,应带同接收单位的同意接收函以及接收单位相关银行帐号,开户信息等资料到劳资科;

2、由劳资科工作人员代为到社保局办理有关养老保险转出手续;

3、需要将本人在原单位购买的养老保险转入我校的,应带同转出单位的个人养老保险转移清单以及原养老保险手册到劳资科;

4、由劳资科工作人员代为到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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