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申请加班及加班费发放程序
发布人: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6-04-15 浏览次数:

       原则上,教职工平时用于完成自己本职工作的超工作时间不核发加班费。属于学校统一安排的紧急任务,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完成而产生的加班时间可以核发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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