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州中医药大学教职工加班及
有关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院(部)、所,党政职能部门:
经学校领导批准,现将《广州中医药大学教职工加班及有关问题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四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行政 加班 规定 通知
广州中医药大学
教职工加班及有关问题暂行规定
一、适用人员范围
本规定只适用于行政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固定工,不含临时工(合同工)与经济承包单位工作人员。
二、加班的界定
(一)平时加班
教职工应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完成本职工作的加班不发加班费。平时由学校统一安排的突击性工作任务必须加班完成的,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可发放加班费。
(二)法定节假日加班
非特殊情况不得安排教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如必须连续工作的,需提前一周将加班计划报学校人事处审批,否则不予发放加班费。
(三)寒暑假加班
寒暑假期间各部门应安排职工轮流值班。教职工在寒暑假期间除完成学校规定的值班任务外,因工作需要继续加班的,可发放加班费,有专项经费或创收的工作除外。
三、加班审批程序
(一)平时因特殊工作任务须加班的,由所在部门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审批后报人事处备案。
(二)寒暑假期间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各二级单位应在放假前一周将加班计划报分管校领导审批,交人事处备案。特殊情况的应在加班前将加班计划报分管校领导审批,交人事处备案。
(三)凡未办理审批手续的不发加班费。
四、加班待遇
(一)教职工加班可领取加班费或申请补休。
(二)如教职工加班后要求补休的,加班时间在3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可以补休半天;加班在6小时以上的,可以补休1天。
教职工申请补休应报本部门领导审批,领导批准后方可补休。当补休与工作发生冲突时,应以工作为主。
(三)晚上十点至第二天六点加班的,按每三小时算半天加班。
(四)寒暑假期间加班,申领加班费时必须扣除六天义务值班时间。加班总天数不足六天的不可领取加班费。
(五)加班费标准为:半天按25元计发,全天按50元计发。法定节假日按以上标准三倍计发。
(六)完成有专项经费的工作任务的部门,应在专项经费中支取薪酬;完成有创收工作任务的部门,应在创收中支取薪酬,不得领取加班费。
五、各部门领导应对加班情况认真审核并将加班表复印一份在本部门的宣传栏公开张贴三天以上,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六、各部门应严格考勤制度,如实上报加班天数,如有虚报加班或重复领取加班费的,查实后将全校通报并扣发填表人及签名领导各三个月校内津贴。
七、原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八、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OO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