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科研资助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2-04-16 浏览次数:

各院所、在站博士后:

为鼓励和支持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科研工作,根据《广东省高校博士后科学研究经费资助暂行办法》并按我校博士后科研资助经费管理有关规定,学校研究生处组织开展2012年度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科学研究经费资助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与原则

1.资助范围:主要资助我校流动站三个一级学科(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2.资助原则: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科学研究经费资助金作为科研启动项目,有利于提高在站博士后科研能力,为申报上一级科研项目积累研究基础。

二、资助等级及要求

1.一等项目:资助流动站在站博士后,要求具有比较扎实的研究基础(包括取得一定的前期研究成果)。热情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博士后活动、积极配合学校博士后有关工作,并在工作中主动承担具体任务、发挥实际作用以及提供其他社会服务,研究周期为1-2年,资助经费为1万元。

2.二等项目:资助流动站在站博士后,要求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够配合学校博士后相关工作,在工作中承担学校指派的一般性任务,研究周期为1年,资助经费为0.5万元。

3.单纯立项:工作站联合培养博士后,遵守流动站与工作站有关规定,参与学校组织的博士后相关活动,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研究周期为1年,准予立项并登记备案。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应为学校全体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并为申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项目申报人所在院所负责初审申报项目,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1)已成功申请过一次校级博士后科研资助金项目;(2)申请人合作教授及所在院所不同意申报项目;(3)不遵守学校博士后管理有关规定,对学校组织的博士后活动参与积极性不高、热情度不够。

四、项目评审

1.研究生处负责校级博士后科研资助金项目的申报受理和项目管理。

2.研究生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有关管理办法和博士后在站期间表现确定资助等级。

3.建议立项项目报送相关部门联合审批,由学校发文下达。

五、项目申报及管理

1 申报截止时间:2012年4月30日

2 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同时将电子稿交所在院所汇总后统一上交,材料不全或逾期不予受理。

3. 流动站联合培养博士后立项的项目,经费由联合培养单位酌情资助。

4. 申请书记载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预期研究成果(注:发表的期刊论文等成果,单位署名必须标注"广州中医药大学"),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

报送地点: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朱磊

电话:36585134 39358483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科学研究经费资助申报表.doc


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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