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工作促进广东自主创新的实施意见》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2-12-13 浏览次数: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科技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税)局(委)、地税局、工商局、金融局(办),横琴新区地税局,省直有关单位,各博士后设站(基地)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壮大创新人才队伍、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中的重要作用,促进自主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金融办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工作促进广东自主创新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工作促进广东自主创新的实施意见.doc

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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