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站学院、各在站博士后:
为规范博士后日常管理工作,按照根据《人社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20号)《关于违反规定博士后人员办理退站的通知》(中博基字[2018]15号)和关于博士后人员在站时间要求,应全国博管办要求,现对超期在站人员、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及其他违反规定人员进行清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超期在站人员(见附件),按程序办理出站或退站手续
2.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人员(见附件)。进站半年及以上博士后将博士学位证书交至大学博管办(验原件,收复印件),如无法提供博士学位证书的按退站处理。
请上述博士后于2018年11月6日前完成相关工作。退站人员需在11月6日前将退站申请表(见附件)交至大学城办公楼917室。过时将按照自动退站处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卢小宁;联系电话:39356028
附件:1.超期及未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名单
2.退站表格
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8年10月30日